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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材料 序號 | 材料名稱 | 材料來源 | 數量要求 | 介質要求 | 表格及 樣表下載 | 其他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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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件 | 復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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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辦理因登記證或代表證丟失、損毀申領補發登記證或代表證提供 | (一) | 《更換、增(減)、補營業證照申請表》 | 申請人自備 | 1份
| -- | 表格類;紙質 | 樣表下載空表下載 | -- | (二) | 遺失、損毀情況說明 | 申請人自備 | 1份
| -- | 文本類;紙質 | -- | -- | (三) | 登載證件掛失作廢聲明的報樣 | 申請人自備 | 1份
| -- | 文本類;紙質 | -- | -- | 申請材料總要求 | 1、申請人應向企業所屬登記機關提交登記材料,提交的登記材料申請文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。 2、對于現場窗口提交材料的: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,應當提交原件;提交復印件的,應當注明“與原件一致”并由申請人簽署,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。 3、提交材料涉及簽署,未注明簽署人的,自然人由本人簽字,法人和其他組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字,并加蓋公章。 4、提交材料為外文的,應附中文翻譯件,注明“翻譯準確”,并由申請人簽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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